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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农民工技能培训

【字体: 】 【编辑日期:2011/4/5】 【来源: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】 【作者:SysAdmin】 【阅读: 次】

  由各市县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,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。农村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,按不同的职业工种(项目)分别补助每人200—1000元。在技工院校等就读的农村初、高中毕业生,专业为企业紧缺专业(工种)的,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。
  责任单位:省人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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